关于“年假不休作废”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法律规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该条例并未授权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未休年休假即作废的权利。年假应在1年内集中休清或分段安排休,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员工未在1年内休完年假,年假可能会作废,具体规定可能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