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的程序如下:
房屋核验
查验房本是否存在异议登记、查封、抵押等,影响办理赠与业务。
购房资质审核
受赠家庭需具备北京购房资质,同一家庭内部赠与无需资质审核。
订立赠与协议
无需网签,房屋赠予人与受赠人需订立赠与协议。
缴纳相关税费
包括契税、印花税;非直系亲属赠与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遗赠除外)。
所有权转移登记
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房屋测绘或转绘
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完税手续
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
申请赠予登记
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
收件立案受理
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审核与领证
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
领取《房地产权证》
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屋交付
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建议:
在办理房产赠与时,建议所有步骤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赠与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果涉及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需要特别注意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
赠与协议和公证书的办理是赠与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务必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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