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户口的离婚手续可以在以下地点办理:原登记地或者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青浦区婚姻登记处:具体地址为盈港路453号港隆国际大厦1628室。建议您提前联系青浦区婚姻登记处或通过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