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的增长情况如下:2021年1月1日起,生活护理费在原有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了 3.25%。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有所提高,全自理标准由188元/人/月提高到198元/人/月,半自理标准由470元/人/月提高到495元/人/月,全护理标准由940元/人/月提高到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