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泉集团及法人等被执行31.3亿,已被限制高消费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13:29:00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张樟生、张国标等近期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金额达31.3亿元,引发市场关注。

杭州张小泉集团成立于2001年1月,注册资本1681.7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樟生。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99.9981%股权由杭州富泉投资持有,而后者系富春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富春控股创始人张国标通过多层股权架构实际控制杭州张小泉集团,同时担任上市公司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作为上市公司张小泉股份的直接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现持有上市公司76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8.72%。截至目前,该部分股权中99.9%已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且因债务违约,质押股份对应的融资业务中已有5笔逾期,涉及本金5.10亿元;对外担保违约未代偿本金更高达44.86亿元。

相关文章:

长春地铁6号线欧亚卖场站站店一体开通04-03

【华润万象生活(1209.HK)】购物中心开业创新高,商管表现持续亮眼——2024年度业绩点评(何缅南/韦勇强)04-03

厉害了!这家券商董事长升任副省长04-03

鹰眼预警:金龙羽营业收入下降04-02

IPO鹰眼预警 | 天有为毛利率出现波动04-02

夏宝龙:希望汇丰集团更积极助力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04-02

德勤:一季度A股IPO融资额降31%,北交所平均融资额翻番04-02

马应龙: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9.14% 拟每10股派6.2元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