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农牧民的一封信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8 09:40:00    


亲爱的农牧民朋友们:

绿水青山是我们宝贵的生态财富,林草湿资源是维系生态平衡、保障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部分地区毁林毁草毁湿、乱开滥垦等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市的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为严厉打击、坚决遏制毁林毁草毁湿、乱开滥垦等违规违法行为,我们衷心希望能与大家携手共进,共同参与打击毁林毁草毁湿行动,维护我们的家园,实现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请大家务必严格遵照执行,若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是禁止非法开垦、占用、使用草原。未经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破坏草原行为。

二是严禁以任何形式擅自砍伐林木、开垦林地、改变林地用途。

三是严禁以任何形式开(围)垦、排干自然湿地,永久性截断自然湿地水源;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过度放牧、排放废水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四是严禁在休牧期、禁牧区放牧,在草畜平衡区放牧要严格按照牙克石市公布的适宜载畜量放牧,严禁超载过牧。

五是严禁在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前种植任何农作物,采伐林木后必须在第一个造林季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逾期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是搭建房屋、建设牛(羊)棚等设施,请先到市林草局或所在林业局、自然资源局进行备案登记,核对项目涉及的土地类别,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对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是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除依法承担行政、刑事责任,将同时承担修复环境、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我们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保护林地草地湿地资源的行动中来,发现毁林毁草毁湿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一)投诉举报电话:0470-7338107(工作日举报)。

(二)投诉举报邮箱:ykslyjlzb@163.com。

(三)投诉举报收件(信)地址: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牙克石市兴安西街23号)。

让我们携手共进,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保护好我们的林地草地湿地资源,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牙克石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编辑:李金璇

编审:赵宗杰 张革

终审:刘畅 雷建军

总监制:肇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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