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政治定力、涵养廉洁习惯,以优良作风凝聚发展合力。
现将3起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工勤人员李文会利用加油卡套取现金、购买香烟等问题。2024年1月至2月,李文会多次利用负责单位公务用车及加油卡管理的职务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本人车辆加油并套取现金、购买香烟等。2024年9月,李文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科员刘玉龙私车公养等问题。2021年7月至2024年3月,刘玉龙多次利用负责单位公务用车及加油卡管理的职务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本人车辆加油并购买香烟等。2024年9月,刘玉龙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刘洪军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经查2017年5月,洮北区某农资商店法人张某为谋求刘洪军在其执法工作中给予照顾,在白城市区一饭店宴请刘洪军共用午餐,所有消费均由张某支付。2024年7月,刘洪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白城市洮北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于律己,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刻领会精神内涵,锲而不舍主动落实,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能力。
通报要求,清明将至,白城市洮北区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定力、养成习惯,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深挖其背后可能隐藏的腐败问题,坚持风腐一体同查同治。坚持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利用好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督促提醒作用,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廉洁底线。
来源:廉洁洮北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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