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具体负责部门如下:
业主单位变更
包括上级部门变更、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单位变更。
上级部门变更:由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涉及政策性变更和国家政策变化。
建设单位变更:由建设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以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考虑。
设计单位变更:由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设计缺陷或优化设计需要而提出。
施工单位变更
由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时提出。
监理单位变更
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整合部门
工程变更的管理单位,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
工程管理部门
一般情况下,工程变更联系单由施工单位或工程管理部门填写,用于记录工程变更后的相关信息。
项目经理
工程变更通常由项目经理或其他授权人员发起,项目经理负责识别并记录变更需求,向变更控制委员会提交变更申请。
变更控制委员会
负责评审变更申请,并决定是否批准变更。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根据变更要求修改和完善设计文件。
监理工程师
审查设计变更,并在变更单上签字。
其他相关参与方
包括施工企业、业主项目部、项目部主管、业主工程师等,根据各自职责和授权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和批准。
综上所述,工程变更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协同工作,确保变更过程规范、有序,并符合项目整体利益。具体负责部门可能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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