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辖通常指的是民事案件的管辖,即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管辖规则如下:
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 如果同一诉讼中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辖区,那么这些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简而言之,民辖是民事案件中法院受理案件的权限划分,确保案件能在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院得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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