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医保主要属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具体来说:
国家层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管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的行政机关,其职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担。
地方层面: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而地方上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医疗保险的具体管理部门:
医疗保险归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障管理工作。
综上所述,社保医保主要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管理职责则根据层级不同而有所分工。
相关文章:
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贡献医保力量04-15
海北州3.8万名群众参保“零自费”04-13
转发周知!医保购药的6要6不要04-02
收藏了解!医保购药“六要六不要”04-02
医药股强势领涨,多地推进创新药械多元化支付,行业或将持续复苏04-01
今天,正式上线!事关呼市人医保!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