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监视是什么工作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38:24    

居住监视,也称为监视居住,是指 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来说,它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执行主体: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但具体执行工作可能涉及检察院和法院的协作。

适用条件:

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此外,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以及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执行地点: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监督与责任:

监视居住期间,负责执行的机关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确保其不违反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监视居住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期限:

监视居住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且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作出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综上所述,居住监视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为确保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通过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加以监视,防止其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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