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货币罪是指 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该罪行的主要特征包括:
犯罪主体:
通常是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
行为方式:
非法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
犯罪目的:
妨害货币的公共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假钞在市场上的流通较少,但伪造货币的行为并未完全杜绝。银行在存款时会直接没收假币,以维护货币的公共信用和金融秩序。
相关文章:
为醉驾“脱罪”反加重处罚 男子指使友人作伪证双双获刑04-09
新华时评丨“任性外交”祸害全球秩序04-02
威海技师学院原党委书记隋永华受贿、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03-31
留学澳洲怎么兑换澳币01-22
新加坡留学钱怎么换01-22
罂粟个人允许种多少01-19
抢劫多少01-18
拿刀抢劫判多少年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