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对第三人实施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委托代理:
又称意定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权。
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权,例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
指定代理:
代理人依照有关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如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指定代理人。
代理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诉讼行为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代为发生要约、代为接受履行的义务、代为申请企业登记、申请营业执照、申请专利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则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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