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中以下内容是可以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中修改,并且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的:
1. 公司的经营范围;
2. 公司的注册资本;
3.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4.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5.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6. 公司法定代表人;
7.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修改公司章程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修改草案;
股东会对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涉及需要登记的事项时,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
涉及需要公告的事项时,应依法进行公告。
修改公司章程后,应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相关文章:
致保科技上涨10.16%,报1.245美元/股,总市值4018.67万美元04-16
闽威股份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达 4.5 亿元04-16
“产销两旺” 宁德时代Q1净利约140亿元 同比增长逾3成|财报解读04-15
公司热点|振芯科技董事会拒绝控股股东提案,称存在治理风险04-13
成分股大打“回购牌”,每经品牌100指数千点失而复得04-13
罗博特科并购重组事项4月17日二度上会04-13